盼中央修法鼓励民办都更 柯文哲:以前房屋税法是反都更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考量民办都更完成后民众赋税压力过高,台市政府4日举办「都市更新168专案2.0版」记者会,未来将建议中央修改都更条例第46条,将更新后地价税房屋税减半征收的2年时限,在未来能延长到4年的时间。对此,市长柯文哲受访时指出,市府的这个主张,是不希望都更后房屋税突然增加很多;他更认为,过去的房屋税法等于是反都更,「应该要修正。」

台北市政府4日举办「都市更新168专案2.0版」记者会,都市更新处表示,未来若都市更新案取得更新单元范围私有土地合法建物所有权人100%同意,且都市更新审议程序中全无争议者,市府将协助简化审议程序、优先审理、优先排会及专案列管方式全力协助事业计划案于报核后6个月(180天)工作天内审议通过;若为事业计划及权利变换计划并同报核者,于报核后8个月(240天)工作天审议通过。

此外,为了鼓励民众参与都更,市府也向中央提出合理税赋修法建议,建议中央修正《都市更新条例》第46条规定,授权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房屋税减半征收年限最多可延长为4年;且都更案采「协议合建」者可比照「权利变换」方式享有土地增值税契税减免等,针对都更户提供合理的税赋,保障民众参与都更。

柯文哲中午出席台北医学大学展龄中心老人共餐活动时回应,最近中央有找各县市召开会议,「北市确实有做这个提议」,因为房屋税及地价税有比较大的变动,因此台北市主张把都更后的减半增税从两年延长为四年,主要是不希望都更后房屋税突然变成增加很多,以前的房屋税法等于是反都更,应该要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