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雇「高年级生」老板看过来! 4大补助计划一次看
▲劳动部推出的中高龄就业专法,为的就是留住中高龄专业人才。(资料照/记者林悦翻摄)
劳动部去年12月4日就上路的「《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简称:中高龄就业专法)已施行一段时间,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在日前也为了配合专法推出的多项补助计划,为的就是让雇主更有意愿聘用中高龄及高龄劳工。
发展署表示,中高龄及高龄劳工具有工作稳定性及丰富经验,如早早退出职场,是人力资本的流失,更是雇主的损失,因此推出《继续雇用高龄者补助计划》、《中高龄者退休后再就业准备训练补助实施计划》、《中高龄者退休后再就业准备协助措施补助计划》、《雇用退休高龄者传承专业技术及经验补助计划》,鼓励中高龄及高龄劳工续留或退休后重返职场,并鼓励雇主善用本次公告的多项补助计划,留用将届退的员工,并可运用政府资源提供64岁的员工退休再就业相关服务,营造友善就业环境。
一、《继续雇用高龄者补助计划》
补助雇主持续雇用届龄强制退休年龄(65岁)员工达30%、雇用达6个月以上且继续雇用期间不低于原薪资者,前6个月每月补助1万3千元,第7至18个月每月补助1万5千元;以110年申请案为例,如A公司于今年度满65岁员工有3人,公司经评估后预定继续留用1人,该名员工虽届临退休但也愿意延后退休,则A公司预定留用比率达33%,已超过30%,即可提出申请,俟持续雇用6个月以上且雇用期间不低于原薪资(以申请前3个月的平均薪资计),即可领取补助。
二、《中高龄者退休后再就业准备训练补助实施计划》
为强化即将届临退休的64岁中高龄者工作技能,鼓励雇主为其办理退休后再就业准备相关措施。如雇主指派64岁员工赴外到国内公开招训的训练单位参加职业训练,为其退休再就业做好准备,可申请70%的训练费用补助。
三、《中高龄者退休后再就业准备协助措施补助计划》
如果雇主为64岁员工办理或提供职涯发展、就业咨询、创业咨询服务,可申请咨询费用或讲师钟点费等相关补助,也可多单位联合申请,每一雇主每年最高可申请50万元。
四、《雇用退休高龄者传承专业技术及经验补助计划》
针对聘雇已退休65岁以上员工传承专业技术及经验,提供实务技术指导或担任教育训练讲师,促进世代合作与传承,如事业单位所聘雇的退休高龄者具有专业技术及经验者,可提出计划申请补助,每位受雇用的高龄者每年最高补助雇主10万元,每位雇主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