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向北韩买煤转卖…竟伪造提货单向银行拿上百万!下场出炉
▲前法官江国华帮北韩国营企业运煤到越南,竟伪造提货单向银行领取200多万美金,遭判刑。(图/东森新闻)
前高等法院法官江国华与儿子江衡,涉帮北韩运煤到越南牟利,甚至伪造提货单向银行领取近145万元,台北地院审结,依伪造私文书罪,判江国华1年徒刑,缓刑5年,须向公库支付100万元;而儿子江衡判缓刑5年,须向公库支付50万元。可上诉。
江氏父子涉嫌在2017年8、9月间,租用大陆籍货轮,2度到北韩南浦港口分别接运价值近145万元的无烟煤2万多吨,运送到越南外海转卖台商、越南中塑公司经理吕盈达,不仅伪造品质证明、重量证明,还疑想隐瞒从北韩买矿的资讯,请船长关闭卫星定位、造假航行日志,伪造产地证明,把煤矿伪装成是出产自俄罗斯,甚至为了领取卖媒所得,假造提货单向银行领取近145万元,因此惹讼。
虽然我国《资恐防制法》规定禁止自北韩输出煤矿,但据双方买卖合约,卖媒的不是北韩政府,而是北韩国营企业,不在制裁名单内,让江氏父子逃过一劫,此部分不起诉,不过法官仍依伪造私文书罪,将其判刑。
至于越南中塑公司经理吕盈达,也被依伪造私文书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8万元,缓刑4年,须向公库支付20万元。
台大法律系毕业的江国华(现年66岁),是司法官21期结业,在高院任职时判苏建和等3人涉强盗杀人案无罪,并当庭释放,离开法界后,接手家族煤矿买卖事业,担任律岗联合企业及黑航律投资控股公司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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