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攻太空经济 政院通过首部太空发展法草案

抢攻太空经济政院会18日通过首部「太空发展法」草案,明定中央政府应推动包含民间投资、推动高附加价值太空技术产业应用及必要的奖励措施、协助与国际接轨、人才培育新创事业辅导事项,借以带动业者或吸引更多资源投入太空产业,促进太空产业健全发展,打造新的护国群山

行政院长苏贞昌强调,台湾科技发展上拥有超强的实力,如果结合既有半导体、资通讯精密机械优势产业,开拓太空这个全新领域,抢得先机,进而占有一席之地,「把台湾的国力打上太空」,这将不会只是梦想,而是未来可以达成的美丽风景

除了之前行政院核定的250亿元国家太空计划,用来扶植卫星产业、培养太空科技人才外,今天通过的这个「太空发展法」,也明订以专责法人推动太空发展业务

苏贞昌表示,随着预算、法律、人才、产业链、推动机构都逐步到位后,科技部经济部交通部国防部等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积极合作,共同打造太空经济,成为新的护国群山,也早日让台湾做的火箭,搭载着我们自制的卫星上太空。

苏贞昌说,新春的第一个院会提出台湾第一部规范太空活动、促进太空产业发展专法,宣示与国际接轨、迈入太空发展新纪元企图心;本法案也列为立法院本会期优先法案。

苏贞昌指出,2019年他上任院长所批的第一份公文,就是「第三期国家太空计划」。而太空产业也是蔡总统宣示的「六大核心战略产业」之一,昨天蔡总统主持国安早餐会特别关心,近年来政府投入太空领域发展,不仅已有自制卫星、探空火箭能力,民间也有数家商业太空公司成立,国内已逐渐形成初步的卫星产业链。

苏贞昌说,五月天「顽固」MV告诉大家,不论生活如何艰苦,都不要放弃梦想,「不要忘记,活在内心深处,那个顽固的自己」。

太空发展法草案共计6章、22条条文,明定科技部为主管机关,另为顺利推动太空发展相关事项,将以专责法人协助办理相关业务。

基于从事太空发展必须遵守国际公约与规范,并应以环境保护与永续发展为原则,且发射场域或涉及原住民传统领域土地,草案明定相关太空发展的基本原则,以保障国人权益与提高生活福祉

为确实管理太空活动与确认太空事故责任归属,草案规定于我国境内发射载具,须办理登录始得申请发射许可,以落实太空活动的相关管理机制。另就发射场域的设置,于土地取得与相关管理订定规范。

此外,草案也对太空活动推动予以规范,并订定太空事故处理方式罚则,积极为可能涉及太空事故的损害赔偿提供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