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外生暑期打工时数不受限20小时 陆生不在此规范、违者将开罚

▲发展署提醒目前未开放大陆人士学生在台工作违者开处以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台湾有不少侨外生在台求学、进修,也有不少侨外生会为了体验在台生活,而找寻打工机会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指出,依照现行规定,侨外生在学期间,每周可工作时数最多为20小时,而寒暑假期间则可以不受此现制,但还是需要注意劳基法的工作时间规范

发展署表示,雇主聘雇侨外生打工时,应注意相关规定,确认侨外生是否有向劳动部申请取得工作许可,查验方式可至移工动态查询系统查询,另外,相关聘雇规定,也可到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外国人在台工作服务网查询。

发展署说,如侨外生未经许可工作,会以违反就业服务法第43条规定,最高可处新台币15万元以下罚锾;至于雇主聘雇未经许可或许可失效侨外生,依法可处最高75万元罚锾。

另外,发展署进一步说明,在学侨外生的工作许可配合学校学期制,目前是一年发2次,并采线上申请,就读于公立或已立案私立高中(含)以上学校的侨生华裔学生(港澳地区学生),及就读于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专校院的外国留学生,申请时应具备申请书、有效期间之护照影本审查收据正本等相关文件;另外国留学生则需再检附就读学校同意工作证明或特殊语文专长证明文件,向劳动力发展署线上申请。

最后,发展署也提醒,因目前未开放大陆人士及学生在台工作,若雇主聘雇大陆学生工作,将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并面临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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