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外生申请工作许可 寒暑打工不限每周20小时

外生包括来台就学侨生、港澳生及外国学生,求学期间可依规定申请工作许可运用课余时间工作及体验台湾生活,每星期工作时数最长为20个小时,但寒暑假期间工作时数不受限,雇主雇用侨外生仍需遵守劳动基准工时规范

发展署表示,在学侨外生配合学校学期制于学期开始后,可于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外国专业人员工作许可申办网」申请工作许可,经劳动部依学校审核结果采认学生注册情形,核发工作许可。侨外生工读依就业服务法第50条规定,得不受同法第46条第1项规定的工作类别限制;其工作时间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长为20小时,且依雇主聘雇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工作许可有效期间最长为6个月。

发展署说明,侨外生工作许可已实施「电子申请、电子核发」,侨外生于「外国专业人员工作许可申办网」经约定「同意」以电子公文方式送达工作许可,经劳动部许可后,侨外生应于劳动部以电子邮件通知日起8个日历天内至前开申办网领取电子公文,并可再选取使用「行动装置检视」功能,即可于手机荧幕显示画面为QR code,以供雇主核对。

发展署提醒,侨外生如未经许可而自行从事工作,依法可处最高新台币15万元罚锾。另雇主应注意求职学生身分,如聘雇未经许可或许可失效之侨外生,依法可处最高新台币75万元罚锾。有关法令及聘雇资讯可至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网站(https://www.wda.gov.tw)查阅;或可拨打劳动部电话客服中心02-89956000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