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屑、止痒洗发精含「抗组织胺」 明年1月1日全禁用

去屑、止痒洗发精含「抗组织胺」,明年1月1日全禁用。(图/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食药署10日预告修订「化粧品中禁止使用Antihistamine成分草案预计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含「抗组织胺」的去屑、止痒洗发精贩售,目前食药署发出的含抗组织胺化粧品许可证共计38张,新制上路后,预计有部分国有产品影响

食药署医粧组科长洪国登表示,研究显示,抗组织胺对人体黏膜组织有强烈的刺激性,欧盟、东协大陆都以明文禁止贩售,仅有美、日视为含药化妆品管理。目前抗组织胺的含药化妆品,主要用在护发、洗发的产品上,使用后会产生止痒、抗过品效果

▲食药署科长洪国登说明抗组织胺禁化粧品禁用情形。(影/记者严云岑摄)

台北长庚植发中心科主任陈建勋医师表示,抗组织胺为药品成分,民众服用口服药,可能会产生口干舌燥、男性小便不顺,甚至增加青光眼发作副作用。不过,外用软膏或洗发精,对人体的影响不大,但有些人还是会产生过敏反应,若民众长期使用含此成分的洗发精,且未有不适反应者,可继续使用,反之则须尽快停用。

食药署10日发布预告后,最快下月起禁止厂商生产含抗组织胺的洗发精,明年1月1日起,更禁止厂商贩售、供应陈列违者将被依《化粧品卫生管理条例》最重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15万元以下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