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胎贷”不应是营销噱头

日前,一张与“三胎”概念有关贷款海报网络上快速传播,并引发公众热议。具体来看,是某银行为20岁至50岁的自然人提供“生育消费贷”,一胎、二胎、三胎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联系起之前个别银行推出的“彩礼贷”“墓地贷”,网民将此次推出的贷款简称为“三胎贷”。很快,涉事银行便发布声明表示,该贷款仅处在内部评估阶段;随后,该银行又进一步表示,就目前评估的情况看,该行现有消费贷款能够覆盖相应需求,暂不计划推出以上产品

笔者认为,作为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努力开拓市场、推动消费升级本无可厚非,也应予以鼓励。但是,如果将其作为“博眼球”的营销手段宣传噱头,那就偏离了金融服务初衷。如果再涉及不审慎、不合规行为,那么必须立即整改。

不论“三胎贷”还是“彩礼贷”“墓地贷”,它们本质上都属于消费贷款。作为一个重要的贷款品种,消费贷款目前已被大多数银行推出,资金可用于装修、教育美容育儿婚嫁等日常消费环节。也就是说,既有的消费贷款本就涵盖了生育、彩礼、墓地等特殊消费用途

既然如此,银行为何要将这些特殊用途单独拎出来作为贷款产品的名称?显而易见,此举更容易“博眼球”,也更有利于市场营销

但是,市场营销不是“做噱头”,不能偏离业务本源。从此次“生育消费贷”的具体设计看,一胎、二胎、三胎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但根据银行的信贷审批原则借款人能够借到的最高贷款额并非由单一因素决定,而是要综合考虑借款人的收入来源、还款能力信用状况、资金用途等,该银行仅以生育胎数来限制贷款的最高额度,无疑有蹭政策热度之嫌。

那么,究竟应如何看待银行营销消费贷款的行为?笔者认为,要辩证、理性看待,该行为与外部经济环境、行业竞争、政策导向等诸多因素有关。

首先,按照金融规律,在经济下行压力仍存、实体企业信用风险上升的情况下,个人贷款往往是银行利润稳定器,而消费贷款正是个人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近年来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尤其是中小银行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如何获得更多客户?如何完成业绩考核?这些都迫使基层业务人员使出浑身解数地搞创新,类似于“三胎贷”这样的所谓产品创新也就不足为奇。

最后,由于消费在拉动国民经济增长中具有重要作用,毫无疑问,消费贷款的发展力度将继续加大。但需注意的是,消费贷款的服务重点是中低收入人群,业务初衷是更好地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银行切不可单纯地将其作为冲业绩、创营收的手段。同时,各银行还要严格管控消费贷款的资金流向,避免其违规流入楼市股市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