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算法官打脸区间测速!50件竟32件不准 自强隧道坑人罚单输了
▲贾姓男子驾车于北市自强隧道遭测速拍照开罚,他扯照明不足等抗罚,法官认为无理但另查出测速器精准度有疑,判免罚。(图/记者黄彦杰摄)
一名贾姓男子去年开车行经台北市自强隧道,遭区间测速测得时速64公里,因此违反隧道内速限50公里规定,遭罚1600元罚单,但他不服提行政诉讼,台北地方法院认为区间测速系统精准程度有限且无法反复验证电脑时间的瑕疵,准确度存疑,故不属于「科学仪器」,判撤销处分,贾男获免罚,可上诉。
贾男主张去年108年12月6日晚间9时许行经自强隧道,该路段照明设备不足,且他无法辨识「速限告示牌」、「前有测速照相告示牌」等标志,要求撤销原本所受罚单等处分。
但台北市台北市交通裁决所抗辩,该路段确有「速限50公里」及「警52」标志牌面,能明确辨识,车辆应依速限行驶;认定贾男经区间平均测得时速64公里,超速违规属实。
法官认定,自强隧道路段有设警告标志,贾男的主张不可采信。但法官另查出,根据自强隧道区间测速系统的测试报告显示,存在精准度不够,采样50笔中仅有18笔能和雷达测速仪精准度相比,可见误差数值多,甚至无法反复验证电脑时间,存有瑕疵,无法作为适法的「科学仪器」。
法官认定,贾男花48秒开完859公尺,区间测速测得时速为64公里,但根据测试报告中系统误差最大的一笔车速准确度仅有86.8%,无法确认贾男的实际车速为何,也有可能落在时速56至74公里之间,意指贾男有可能仅超速10公里以内,依规定可不开罚,因此认为裁罚贾男属违误,判免罚1,600元,并将违规规点数1点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