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權法要修 歧視言論可罰60萬

卫福部预告「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该法攸关全台130万身障者权益,且已17年未大幅修正。图/联合报资料照片

已故罕病律师陈俊翰曾在网路节目中被言语歧视,导致社会哗然。「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已规定传播媒体不能对身障者有歧视称呼,卫福部预告要修正部分条文,增订规范宣传品、网际网路,明定任何人不得以公开言论歧视身心障碍者,并提高罚则。

身障权法攸关130万名身障者权益,17年来未大幅修正。社家署代理署长张美美表示,此次修法共5大方向,包括将民团诉求的职场合理调整入法;公共环境、交通无障碍设计应纳入通用设计概念;鉴于身障机构曾发生虐待事件,也将从严规范从业人员身分,并加重歧视身障者言论罚则、提升障碍者政策参与。

社家署身障福利组科长吴宜姗说,职场合理调整是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CRPD)精神,有些身障者因疾病须固定就医,需要晚1小时上班,或身障考生须延长考试时间等,草案要求雇主不造成他人过度负担的情况下,应依照身障者的障碍需求个别调整;公共环境、交通的无障碍设计应纳入通用设计,让长者、孕妇、孩童也能受益。

身障机构不当对待事件频传,吴宜姗表示,身障权法过去未针对身障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订退场机制,这次增订禁止曾不当对待身障者的业者从业,且在地方政府设置专家小组,订出禁止服务时间,并对院长、主任、实际照顾身障者的工作人员,过去若曾发生不当对待事件遭判刑,不得担任相关职位。

吴宜姗说,这次也规范宣传品、网际网路不得对身障者有歧视言论,罚则由5万至50万元提升至6万至60万元,限期未改善者,可按次处罚。另身障团体在修法前提出,应强化障碍者参与政策机会,身障政策原本要求身障团体代表为三分之一,草案将提升至二分之一,其中二分之一须为持有身障证明的障碍者。

身心障碍联盟秘书长洪心平认为这次修法进度倒退,为协助身障者融入社区、避免家属沦为专职照顾者,有关身障者自立生活资源,尤其个人助理使用时数等,应有具体调整,政府应展现企图心、扩大修法幅度,盼下阶段修法能纳入身障者自立生活、社区服务等,「否则民团会很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