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亮丽」女助理 健身房涉就业歧视挨罚15万

东森新闻记者林彦佑陈志文台北报导

外型亮丽比较吃香没有错,但连找工作也变成一项条件限制吗?台北市劳工处统计,去年总共有20件就业歧视申诉案,其中有私人健身房要征求行政助理,条件设定「活泼开朗、外型亮丽」,经过检举后遭罚15万元。

「征求女性行政人员,需活泼开朗、外型亮丽、笑容可掬。」健身房征求行政助理,没想到征才广告刊登出来,就被检举涉及就业歧视。健身房指称,行政助理是要服务学员,女学员常穿贴身运动服,所以助理要限定女性。

不过,劳检稽查后发现,服务女学员不是常态内容,所以不能限制性别,至于外在条件列举,涉及容貌歧视,因此依就业服务法处罚15万元。

对此,有民众表示,「设限制…这真的就有点设限制啊,你说歧视,应该就还好。」也有民众说,「我是真的觉得还好,因为健身房给人感觉就是要有活力,要活泼一点,如果太…我就觉得不好。」

去年一整年,台北市接获20起就业歧视申诉,涉歧视文义可能包括了限役毕、洗碗欧巴桑女服务员面貌清秀等等字句。不过,还是依个案判定,因为曾经有男性求职卖场清洁人员,业者以工作内容限定女性婉拒,求职者不满投诉,经过劳动局认定,女厕属隐私区域,申诉反而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