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增资限现金 禁用不动产
寿险公司大股东若握有大量不动产,是否可用来增资?金管会主委黄天牧2日明白订下「原则」,即「不希望用这种方式处理,保险业增资就是用现金(增资)」。过去曾有远雄人寿、宏泰人寿大股东曾以其持有的不动产作价,完成增资,成功解除财务指标不足的危机,但金管会目前倾向不再核准此种增资模式。
6月底宏泰人寿净值比为1.88%,未达到金管会要求的2%门槛,黄天牧表示,宏泰人寿还有今年12月底的一次机会,即金管会会到明年初才会采取措施。
他表示,现在保险业要看净值比及RBC(资本适足率),RBC是在保险法已有明确规定,净值比目前是在行政规定,但在这次保险法修法时,会将净值比纳入法律,黄天牧说:「就是按照现在的法规走就对了」。
即保险业若RBC不到200%、净值比连二期不到2%,金管会都会依法执行立即纠正措施。
但非金控下的寿险公司因为没有「富爸爸」,增资相对比较「吃力」,过去如远雄人寿、宏泰人寿的大股东分别以持有的不动产作价,增资30亿元及近70亿元,但当时也有引发一些适法性争议,如不动产价值认定,其他股东若无不动产可作价增资,即可能被大股东以不动产增资,稀释掉持股,且质疑为何不卖掉不动产,用现金来增资等。
同时这两件不动产作价增资案,都不是在黄天牧出任保险局长任内核准的个案。黄天牧表示,银行现在也不准许不动产作价增资,就监理衡平性来看,保险公司的大股东也不应拿资产来增资,同时过去有已退场寿险公司在不动产增资上亦曾有瑕疵,所以黄天牧并不欢迎寿险公司再以资产作价增资。
宏泰人寿3月底净值比就低于1%,保险局要求提出财务改善方案,但宏泰人寿至今未提出,黄天牧是「话说前头」,先强调他的原则就是不再希望寿险公司提议要用不动产作价增资,若要增资就是大股东拿出现金来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