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不动产开帐 采现金流量

寿险业若以现金流量折现,将排除自用不动产及素地、开发中工程。图/本报资料照片

金管会委员会今(16)日将拍板公开发行公司财报编制准则,将以函令方式确定投资用不动产在2012年开帐日,以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价值列帐,准则中则会明订不动产续后评价成本为主。

并且日后再视不动产鉴价情况企业揭露不动产公允价值状况,决定何时采内市价法。

至于事关台湾高铁净值变化的特别股列问题,仍是要接轨国际公报精神,以契约实质判定,若已属负债性质的特别股,就须从股东权益项下移到负债,若较偏股权性质则不必强制移往负债,至于是否要对高铁以函令方式额外排除,则要看今日委员会共同的决定。

寿险公会昨天将寿险公司依现金流量折现法试算的不动产价值交给金管会,原本以市价计算,寿险业帐上不动产增值金额达2,500-3,000亿元,但若以现金流量折现,即排除自用不动产及素地、开发中工程,则增值金额低于2,000亿元。

金管会昨天内部讨论财报编制准则,确定不动产开帐要以现金流量折现法,定义是有「长期稳定现金流量者」,若是不动产前几年都未出租,在开帐日前突然有租约,这部分要由会计师检视,金管会不再硬性规定要出租满3年等条件

至于现金流量折现率,则依内政部公布的不动产估价技术规则,由不动产估价师考量银行定存利率市场公债利率、市场相同类似的不动产标的等,加上投资地区风险贴水计算,金管会也决定不订定统一折现率,由不动产估价师及签证会计师检核

银行员工优惠存款问题,由于对银行冲击较大,将留在7月公布的银行财报编制准则考虑,不会在公开发行公司的财报明订。

其余编制方式主要都与IFRSs各公报精神接轨,金管会规画今日委员会通过后,即会立即展开预告7日,搜集各界意见后,23日委员会要定案所有准则,6月底公告,1,300多家上市柜、兴柜企业即可参照,开始准备财报分类及接轨因应,7月银行、保险金融业编制准则也会参考相关原则预告及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