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会10/1改制…陈吉仲挨批欺压农民 农委会:绝非没收资产

▲「反消灭水利全国自救总会」由桃园农田水利会长黄金春担任召集人。(图/桃园农田水利会提供)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全国各农田水利会预计10月1日起改制,民进党前中常委、现任桃园农田水利会会长黄金春将在5月29日号召多个水利会成立「反消灭水利会全国自救总会」,并痛批农委会主委陈吉仲欺压农民。农委会今(20日)表示,专款专用在农田水利事业,不会没收资产

黄金春重砲抨击陈吉仲并不是要辅导农民,水利会改制是欺压农民,陈吉仲是民进党执政的少数既得利益者,而台湾农田水利会是一个被出卖的农民组织。前台南县苏焕智指出,农田水利会为公法人,不能透过修法就让它消失,此举无疑是剥夺150万名会员选举权,这不是改制,根本就是没收。

▲农委会表示,专款专用于农田水利事业,维持水利会资产使用性质,绝非没收资产。(图/记者许展溢摄)

农委会表示,农田水利会改制是依据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第40条第3项规定依法拟订农田水利法(草案)以规范有关农田水利会之改制及其资产处理、职员工作权益保障等事项。该法案规定成立作业基金,下设17个分基金,分别承受17个农田水利会之资产,并排除国有财产法限制,他机关若有需使用基金土地,须办理有偿拨用,资产处分收益留存基金,不用缴库,专款专用于农田水利事业,维持水利会资产使用性质,绝非没收资产。

农委会指出,农田水利会自日治时期之水利组合演进而来,公法人资产性质本属公有财产之一环,改制后,财产专款专用于农田水利事业,并无侵占民产。针对水利会改制遭质疑是开民主倒车,农委会解释,水利会为秉承政府推行农田水利事业为宗旨之公法人,会员监督水利会会务经费支用状况,并依缴费高低享受不同灌溉排水利益,与政府机关行政及立法分权而治的概念不同。

▲黄金春抨击陈吉仲欺压农民。(图/黄金春提供)

农委会说明,农田水利法草案通过后,配合行政院组织改造,将成立农田水利署,农田水利署下设17个分署。该法规定原水利会人员将适用原人事管理规则,确保其职等、升迁等工作权益。与农民密切接触之工作站及水利小组基层组织均将维持,继续办理农田水利业务,服务农民。另由农田水利署各分署组成农田水利事务咨议会,提供处理农民建议与用水协调等服务。在完善基层组织设计与农民参与下,灌溉服务可更切合农民实际用水需求,服务农民灌溉更为确实。

农委会强调,目前37万公顷未享有农田水利会的灌溉服务适宜粮食生产农地,于水利会改制后,农委会将视水源状况,以适地适作原则,逐步将灌溉服务推展至灌区外农地,让更多农民享受政府的灌溉服务;国人关心食安议题,更可借由农田水利法赋予裁罚水质污染案件公权力,以确保灌溉水质,提升食安,另政府也将持续投注经费于农田水利建设,建构专业化农田灌溉专责机关,以因应气候变迁及社会结构及农业生产环境改变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