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绚慧/选边站!爸妈离婚后你要跟谁? 当孩子成为角力的棋子,伤痛「代代相传」
▲「病态离间」,父母一方以明示或默示的沟通等方式,利用不实或不公平证据,侵蚀子女对他方的爱及信任,直接将此个人主观认知,投射到子女身上,进而洗脑,导致子女觉得不需要或不值得与他方维持亲情。(示意图/翻摄自pixabay)
●苏绚慧/璞成心理学堂创办人暨总监,璞成心遇空间心理咨商所所长,心理丛书作家。
在华人社会里,结束一段婚姻关系,通常不是婚姻中两个当事人的事情而已,常常夹杂着两个家族的「面子」、「利益」,甚至「血脉延续」,可以扣上许多大帽子的事情。所以使得许多人,宁可在一段痛苦不堪的关系中苦熬,也无法面对那些千丝万缕的纠葛。
但是,如果一旦有一方或双方真的都无法走下去,而选择停损自己在关系中的消耗,却又常常面临一个无法分割的「共有物」──孩子。
孩子常常是许多女性,情愿选择在关系中苦熬的理由(或借口),既然走到必须分开的时候,也务必将这自己怀胎十月,脐带相系的心肝宝贝带在身边;但对于父系家族而言,孩子又往往是家族血脉传承的代表,如何能落入「外人」手中?(此时早已忘了这位「外人」是孩子的母亲)。
洗脑、亲子离间造成心理创伤
学者洪远亮于法学新论中发表的论文「简析会面交往的离间现象及司法因应之道」里提及,所谓「病态离间」,是指父母一方以明示或默示的沟通、观察或行动等方式,利用不实或不公平证据,侵蚀子女对他方的爱及信任,直接将此个人主观认知,投射到子女身上,进而洗脑,导致子女觉得不需要或不值得与他方维持亲情。另「亲子离间」现象,常在离婚案件出现,排除儿虐或性侵等特殊情况,在「与父母亲一方联盟」离间类型中,子女会在父母婚姻关系存续中及离婚后,持续偏好或喜好父母一方,在父母离婚后,希望与他方为较少的接触,此将造成未成年人依恋关系发展之不稳定,形成被一方抛弃之心理创伤。
而近来经过许多心理工作者的推介,许多人对于幼年依恋关系型态与成年后的人格发展、关系发展有密切联系,都已有了相当的认识。而如果身边的大人(包括祖父母等亲友长辈),不断以个人主观投射在孩子身上,教导孩子与自己同仇敌忾、结盟效忠,孩子或许因为年幼无知,也或许为了生存,会违背自己对于父母任一方的依恋与需求感,强迫自己去认同现阶段的主要照顾者,跟着仇恨对方,说服自己对方是如何遗弃自己、伤害自己,直到自己都深信不疑,带着这样对于父母一方的仇恨记忆成长。
这样的效忠与背叛、需求与抗拒的情感拉扯,折磨着孩子,也折磨着大人。仇恨不会是令人快乐与幸福的情感,背负着仇恨和被仇恨,都会让交缠于其中的三人,对于他方仍有仇视及负面的感情,进而不正当影响他们的未成年子女。洪教授论文中亦指出,仇视及负面情感使被离间的他方父母亲,行使会面交往发生困难或遭子女拒绝。且据国外研究报告显示,被离间的子女在日后成长发展,在心理上、行为认知上易生诸多偏差,并引发诸多负面社会问题。
一个被强迫缺了一半的爱的孩子,所得到那另一半的爱,会是健全的吗?这是令人质疑的。而一个被强迫缺了一半的爱,又被病态的爱塞满的孩子,却是肯定不会幸福也不会快乐的。或许,他会在成年后一路颠簸,靠着自己的力量,与原生家庭的伤害分化开来;但更有可能的是,他只能带着这些原生家庭的伤痛,复制在自己的人际关系中、亲密关系中、亲子关系中,代代传递着苦难与创伤的基因。
托尔斯泰在其作品《安娜‧卡列尼娜》开场白中即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即便大人间的关系,因为任何原因无法再继续相携同行;即便大人的情感世界有着许多过去延续的不幸,以致无法好聚好散,但每个孩子都是崭新的生命,应该与父母之间的关系,有着清楚的分化,父母或者其亲友长辈都不应该将个人对于对方的恩怨情仇,投射在孩子身上,让孩子陪着自己混淆、纠葛。
父母与家庭承载着每一个孩子最原始、最切身的依恋、成长、生活,所以别让孩子成为失和父母角力的棋子。而是无论大人的关系如何,孩子都能享有父母完整的爱,健康地成长,才是做为父母对孩子生命最大的维护,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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