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赶高铁被「行李箱绊倒」亡!家属求偿264万 结局免赔网放心了

▲一女子行李箱绊倒去世。(图/翻摄自北京晚报)

记者郑思楠综合报导

北京一高铁站去年3月8日发生一起离奇死亡案,一名王姓女子在闸机处逆行,不慎被刘姓女子的行李箱绊倒,随后不治身亡。对此,死者家属认为刘女有重大过错,向其索赔62万余元人民币(约新台币264万元)。9月29日,丰台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对此,网友表示放心了,「拿行李箱也错了吗?」

据《北京日报》,2019年3月8日,北京西站北广场2层进站口,王女在闸机处逆行,被刘女的行李箱绊倒。

据死者的儿子回忆,当天,他送母亲从进站口右侧闸机进站,但工作人员告知,如果送乘客进站需要到左侧闸机办理送站手续;就在母亲回身的过程中,刘女走到了母亲身后,导致母亲绊到行李箱而摔倒。

随后,王女依然继续乘车前往石家庄,而在车上,出现了严重头痛头晕症状。16点36分,列车到达石家庄站时,王女已经意识不清,被工作人员用轮椅推下火车

在摔倒近5小时后,王女才被前来接站亲属紧急送医,医生诊断王女为脑出血,经2次转院,治疗15天后,不幸去世。

家属认为,刘女存在重大过错,应至少承担60%的责任,故起诉至丰台法院,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62万余元(人民币,下同)。

刘女一方认为,事发时,死者儿子也在现场送母亲进站,当死者走入进站口后,是因着急逆行追赶儿子才被绊倒,摔倒后,儿子依然让母亲独自1人乘车,5小时后才被送医,延误了救治时机,让伤情加重,最终家属放弃治疗导致王女死亡;刘女事发全程都在正常排队,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现场摄影机画面显示,刘女顺行准备进站,当时王女逆向走出闸机口,刘女有侧身动作,但对方依然径直撞到行李箱并摔倒。

死者儿子则认为,母亲之所以没有看到行李箱,是因为王女、刘女、行李箱三者处于一条直线箱子隐藏在刘女背后,在刘女侧身暴露行李箱时,母亲与行李箱距离已不足10公分无法迅速躲闪避开危险。

对此,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的死亡的确令人惋惜,但悲痛结果的发生,不能成为刘女承担侵权责任的理由前提;同时,陪同老年人进站的成年家属,应给予老年人审慎有效的看护和关注,及时发现并规避风险

丰台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王女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本案仍在上诉期,一审判决未生效

►戴口罩也要记得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