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人行道被撞」1月后亡!家属求偿7百万 神奇理由法官打脸

老翁人行道被撞」1月后死亡,家属求偿7百万让法官打脸了。(示意图/ET资料照片

记者赵蔡州综合报导

台北市一名吴姓男子2014年开车行经北投区西安街,转弯时不小心撞上了一名101岁李姓老翁,造成对方腰椎骨折头部血肿送医住院,并且在1月后不幸死亡。死者家属表示,李翁罹患癌症身体仍相当硬朗,车祸后才造成他身体虚弱,最终不敌病魔不幸病逝,因此决定提告吴男,求偿共771万多元。

根据判决书显示,吴男2014年8月8日上午开车,行经北投区西安街一处交岔路口,转弯时撞上正在过「行人穿越道」的李姓老翁。车祸造成李姓老翁重摔在地,送医后有手臂擦伤、头部血肿、腰椎压迫性骨折症状,他也在1个月后因病死亡。

死者李翁家属悲痛说,尽管李翁在发生车祸3个月前,就被诊断罹患肝脏癌症末期,但他透过调整饮食、经常运动、适当睡眠等改善生活习惯后,身体本来任何不适,但在车祸发生后他身体就越来越衰弱,最后也因此不敌病魔死亡,因此要求吴男要赔偿医药费、看护费及李妻长费用等,总共771万多元。

对此,吴男出庭时表示,医院鉴定李翁的死亡原因时,确定李翁是因为转移性肿瘤致死,因此应与车祸没有因果关系,而且刑事部分也只判定是过失伤害、不是过失致死,认为死者家属没有理由要求他赔偿,请求法官驳回诉讼

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审理案情,根据法医鉴定的李翁是因恶性肿瘤致死,因此尽管李翁年纪老迈、车祸又造成部分伤势,但是伤势不会引发肿瘤转移,加上台大医院鉴定结果,李翁的伤势严重程度不足以致死,顶多休息2至3周即可恢复健康,因此判定车祸与李翁死亡无关,驳回李翁家属的赔偿请求,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