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告拒米其林秘密客 粤菜名店败诉

拒绝米其林(见图)秘密客来店评鉴,北市粤菜名店「锅气」败诉。(本报资料照)

享誉全球的美食圣经「米其林指南」推荐料理,近年风行台湾,却有一间主打预约制无菜单高级粤菜料理的「锅气粤菜」,主动提起民事诉讼,拒绝米其林秘密客上门评鉴。台北地院认为,米其林秘密客上门消费仅是普通消费契约,发表评鉴内容属言论自由,更何况米其林尚未对该店派员评鉴,提告言之过早,判决锅气败诉。可上诉。

事实上,「锅气」并非台湾第一家拒绝米其林的高级餐厅。2021年顶级日本料理「矶势」也提起相同诉讼,主张餐厅和厨师都有权决定是否参加米其林评鉴,但米其林评鉴过程、人员不够公开透明,矶势不希望评断美食好坏只存在一种声音。但北院审理后认为,米其林指南未垄断言论市场,反倒是矶势禁止秘密客评鉴已属滥用权利,判矶势败诉,全案现已上诉二审。

锅气认为,米其林评鉴标准、过程不够透明,秘密客评审也来历不明,为此曾在2020年9月16日、28日两度以电子邮件书面明确告知米其林,拒绝接受评鉴。锅气另主张,米其林秘密客上门光顾时隐匿身分,让店家无从辨识,以及表达拒绝消费或接受评鉴,已侵害锅气缔约自由的人格权。

法官认为,米其林放诸全球,皆以秘密客方式对餐厅进行消费、评论和推荐,将结果发布在米其林指南,属言论自由范畴。再者,消费者与店家双方就标的物及价金互相同意时,买卖契约即成立,消费者身分并不影响契约成立。况且米其林至今尚未派员前往评鉴锅气,锅气却主动提告要求禁止,是就尚未发生之事提告,更属无稽,因此驳回锅气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