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爱侣互投保 业者可依法承作

大法官释宪后,虽同志婚姻保障尚未入法,但互相为彼此投保业者依法承作。(图/记者官仲凯摄)

记者官仲凯/台北报导

大法官会议昨(24)日做出宣告民法》不允许同性结婚的规定违宪之解释,并要求2年完成法律的修订;对此金管会表示,同志婚姻的保障虽尚未入法,但寿险业者可依据《保险法》的规定,接受同志间互为要被保险人双方,互相为彼此投保的行为。寿险业者指出,根据《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保单上被保险人必须是本人或家属,但同志爱侣只要能够证明彼此为同居生活费教育费所给予之人、债务人及替个人管理财产利益的人,仍可依法主张保险利益的存在。寿险业务员则强调,以往要被保险人之间必须要有保险利益关系,如父母子女假设不是一般所认定的保险利益关系,则必须说明原因,寿险公司才会依情况判定是否能予以承保,因无保险利益关系时,可能有道德风险的疑虑。目前许多核保上的规则均为内部规定,因此每一家公司可能都有些许不同。目前同志组成的家庭,并不为《民法》承认,因此当一方死亡,另一方自然没有继承权,所以在保险实务上,在受益人的指定更要特别清楚具名,才不会让权益受损。另外,寿险理赔时,只有家属才能取得死亡证明及除户户籍誊本,同志爱侣若有被接受,文件的取得就相对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