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客携肉旅行社「连坐罚15万」...业者谯翻! 观光局:政策不会变

行政院长苏贞昌昨要求,若有旅客参加旅行夹带肉品入境,「导游旅行社」应负连带责任。(图/记者谢承恩摄)

记者曹悦华台北报导

为防堵非洲猪瘟疫情入侵,行政院长苏贞昌昨(28)日要求,若有旅客参加旅行团夹带肉品入境,「导游及旅行社」应负连带责任,依现行法律最高可罚15万元,引发旅行业者一片反弹,狂谯「关我屁事」。今(29)询问观光局是否有政策转弯的可能,该局表示目前就是照院长指示走,同时澄清「不是团客携带肉品就一定会罚旅行社」,请业者放心。

▲旅行业者纷纷跳出来表示「关我屁事」。(图/记者赖文萱摄)

创新旅行社董事长李奇岳表示,为避免旅客出国触法,一般在行前,旅行社都会耳提面命提醒注意事项,若旅行社没有提醒、没有说明,甚至还故意纵容时,是应该连带处分,「但既然业者已经尽了告知义务,旅客却不遵守,那我们又能怎样?」他更指出,导游只会在机场入境大厅接送旅客,根本就不会陪着一起过海关,会陪同防疫检查的是「领队」,「真的是关导游、关旅行社屁事啊」。

中华民国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副理事长陈秀美听闻此事,同样用「关我屁事」回应,她说旅行社目前在出境时都会加强宣导,说明会也会耳提面命,认为该做的都做了客人要怎样也不是他们能控制的,「大陆人跑掉应该要罚移民署却罚旅行社、现在团客携带肉品也要罚我们」,感到相当无奈及夸张。

面对业主诸多反弹声浪,观光局表明「政策不会转弯」,但会透过各个管道和业者厘清误会,观光局强调「并不是有团客携带就一定会罚旅行社」,若有相关案件会第一时间厘清责任后再做归属,除非是旅行社有涉嫌包庇或是从未宣导,才有可能依照现行法规最高罚15万元。

▲观光局解释,并不是查获团客携带肉类就一定会罚旅行社。(图/关务署台北关提供)

观光局同时指出苏院长在先前巡视桃园机场时就有这个想法,昨天只是正式对外说明,会尊重院长的想法,和业者共同去做宣导和努力,「以防制的宣导为重点,处罚仅是辅助」,呼吁业者放心,绝对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就给予处分。

苏贞昌28日在「因应非洲猪瘟各阶段应变工作决策会议」会中表示,农历春节将届,为避免中国大陆肉制品走私入境,请海委会于年节期间加强查缉工作,「若有旅客参加旅行团夹带肉品进台,导游及旅行社应负连带责任,请交通部研议针对导游及旅行社的罚则,并确实执行。」

观光局指出,若团客违规夹带肉品入台,旅行社未善尽告知责任,现行可依《发展观光条例》第53条规定,若有「损害国家利益」可开罚旅行社3万以上、15万以下罚锾;针对旅游业受雇人员可开罚1万以上、5万以下罚锾,但实际须依个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