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宇提案修法:公共场所手持、挥舞五星旗最重罚5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林铭翰台北报导

近日中共军机动作频频,台湾艺人欧阳娜娜、赖冠霖却接连登上中国大陆官媒央视的中共「十一」晚会献唱,近日更出现一名台湾女子在台北101大楼前挥舞五星旗,再度引起网路上热议。对此,民进党立委王定宇近日提出《国家安全法修法,明定人民若于在公共场所展示或挥舞五星旗者,将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中国大陆央视于上月30日晚间播出中共建政71周年晚会,欧阳娜娜与香港、大陆的艺人合唱开场歌曲「我的祖国」,歌手张韶涵也在晚会上与大陆艺人合唱抗疫歌曲「守护」。此外,曾赴韩国发展的19岁歌手赖冠霖、长年在中国大陆发展的25岁艺人官鸿,1日晚间也分别在「十一」特别节目演唱。

对此,民进党立委王定宇等30人近日提出《国家安全法》第2-3条、第5-3条修正草案,明定人民不得为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进行违反国家认同、配合其统战工作政治目的宣传行为,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并将其宣传物品没入。

草案中也规定,若是在进行上述宣传行为时,于公共场所升降、悬挂、展示、手持或挥舞大陆地区、香港、 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党、政、军之代表旗帜标志者,也将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且警察机关应予取缔,但经主管机关核准者举办之会议、活动,或依国际条约惯例为之者则不在此限。

▲反年改抗议现场,曾出现中华民国国旗跟五星旗同在。(图/记者屠惠刚摄)

对此,王定宇2日受访时表示,爱国同心会过去在西门町信义计划区都曾有过挥舞五星旗的行为,他比较好奇的是,中共花这样的钱、请这样的人、做这样的宣传到底是为了什么,因为这些人不仅在台湾知名度不高,甚至有些形象也不太好,「对台湾民众来说最多无感,甚至觉得反感」。

王定宇认为,这种宣传方式大概只满足于中共的大内轩,向中国内部宣传,在台湾的闹区也有人拿五星旗,「最多是满足这个而已」,也让那些不知名的往红赚些额外的收入,或者获取政治上的利益

王定宇说,他已经提出《国家安全法》的修法,并且送进立法院审议,基于平等互惠,台湾国家在中国不能使用,因此五星旗若要在台湾做政治上的使用,也应该有法律予以处罚或禁止。

王定宇呼吁,中共如果还要再浪费钱搞自己国家的内轩,却骚扰到台湾的生活环境,「建议他适可而止」,因为花这种钱只是让台湾人民更讨厌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点好处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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