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挥舞五星旗是否犯法? 官员:属言论自由 不违法

国民党立委林思铭 (吴家豪摄)

绿委王定宇近日提案修《国安法》,要求将「违反国家认同」、「配合统战工作」作为处罚构成要件,引发外界质疑没有明确定义容易罗织入罪。蓝委林思铭今日于立院内政委员会询问,若在台湾挥舞中国五星旗是否违法官员回应:言论自由,不违法。

林思铭一一询问现场官员,是否可在台湾挥舞五星旗,行政外交国防法务参议陈永智警政署副署长蔡苍柏国安局法务部司法院等皆回应,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范,此行为涉及到言论自由,并没有违法。

陆委会法政处处长蔡志儒表示,目前没有违法,未来是否要进一步规范,不是完全没空间,虽涉及言论自由,是否可进一步可作管制,可以参考外国立法例。

林思铭指出,关于王定宇的提案,司法院今天提出的书面见解也很清楚,也就是提案与言论自由相违背。但民进党现在是多数党,万一此案通过,未来该怎么处理?

刑事厅法官顾正德表示,今天不管是行政罚还是刑罚,在法律上一定要规范地非常明确,此案的构成要件是国家认同,但恐违背法律的明确性原则大法官也有规定,明确性的功能是要让民众知道界线在哪里,让执法有准据,若真的要处罚人民,一定要定义地非常清楚。

林思铭质疑,这部法律违反明确性原则,也违反宪法言论自由,万一通过了,法官、检察官要如何因应?顾正德回应,如果条文如实通过,会尊重法官审判个案的独立,若法官认为法律有违宪之虞,可申请大法官解释,然后再依照解释内容作审判。

法务部参事张春晖说,万一这部法律将来没有修改,照原案通过,如果存有这些不确定的概念,若涉及到违反宪法中的言论自由,也是要申请大法官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