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健康食品不知内容含有大麻 苗栗女差点因运毒重判7年

▲林姓女子网购1瓶大麻籽油,被依涉嫌运输二级毒品罪送办,差点被判7年重罪。(图/记者黄孟珍翻摄)

记者黄孟珍/苗栗报导

苗栗1名林姓女子(52岁),供称因家族癌症病史,所以习惯网路上寻找养生的产品,遂在知名网站上购买了1瓶「大麻籽油」,但大麻籽油在台湾尚未列为合法食品使用,仍属二级毒品,所幸检察官调查后发现林女运毒意图,获不起诉处份

林女供称,在网路上因为这瓶「大麻籽油」口碑不错,加上又是合法的购物网站,所以不疑有他,才会在该网站购买大麻籽油作为保健之用;她也无奈的说「以为大麻烟草才是毒品,没想到大麻籽油也有问题」。

林女是于2017年11月间,在国外「iHerb」购物网站,购买1瓶335ml、净重338.31公克的大麻籽油,商品到港后,几天后被台北关抽检,送验发现里头含有二级毒品大麻成分,被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中的运输二级毒品罪嫌送办。

不过检方调查后认为,林女购买时并无躲藏,连收件地址都是自己的住家,显示出林女根本没有运毒的意图;而林女订购的网站还是美国知名的购物网站,所以认为林女已尽查证确认合法性之事,采信林女购买是作为个人保健食品主观上应无运输毒品犯意,故裁定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