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卖房又后悔!「惨赔37万」怨违约金太贵 房仲:已经少收了

屋主卖房又反悔,惨赔37万元违约金。(图/资料照片

记者赵蔡州综合报导

一名胡姓男子日前委托房屋仲介,帮忙卖出位于台南善化的房子,并且开出底价1360万元,仲介后来找到客户愿意买,他却突然反悔不卖房子了,仲介因此要求他赔偿违约金、斡旋金等共37万,让他觉得相当不合理。不过根据双方签下的合约来看,胡男原本应该要赔更多,仲介方已经少收了。

胡男日前想要卖掉台南善化某社区的一间3层楼透天,开出底价1360万元委托仲介帮忙寻找买家,只是在仲介找到买主后,他因为个人因素要取消卖房,因此被仲介要求赔偿37万元。胡男说「房仲一直说,你不卖但人家达底标,法律上人家合约就是有写要赔4%,没有4%走法院你一定会输。」

根据双方的合约来看,胡男如果最后选择不卖房子,除了要归还买主给予的10万元斡旋金外,还必须支付合约违约金(依房屋底价1360万4%计算),只是违约金的金额让他无法接受,「我也是愿意赔房仲这一段时间的服务,但是应该不用赔到这么多的趴数吧。」

房屋仲介则表示,胡男决定不卖房后,双方其实有协商过,他们公司经过开会讨论,同意4%打折只收取2%,加上买主的10万元斡旋金,总共才会是37万元,金额部分会再跟胡男讨论。民众买卖房子前真的要考虑清楚,否则一旦签署合约又反悔,买卖不成还必须额外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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