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购物用塑胶袋政策起跑 环保局长林健三稽核
▲限制购物用塑胶袋政策起跑,台南市环保局长林健三,亲自率队展开首波抽查。(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107年1月1日起正式扩大施行限制购物用塑胶袋政策,管制对象达14类,台南市环保局历经6个月宣导,1日一早即由环保局长林健三,亲自率队展开首波抽查,共分5组分散不同行政区,抽查14类行业计171家次,店家均配合良好,全数符合规定。
环保局表示,「不得免费提供」购物用塑胶袋之管制对象,由原现行公部门、公私立学校、百货公司及购物中心、量贩店、超级市场、连锁便利商店、连锁速食店等7大类,今107年元旦起,新增药粧店/美粧店/药局、医疗器材行、家电摄影/资讯/通讯设备零售业、书籍及文具零售业、洗衣店、饮料店、西点面包店等,共计14大类管制对象。今天抽查各店家均已张贴不提供塑胶袋的告示,并并搭配宣导购买塑胶袋之价格,多数店家的塑胶袋都为1~2元,部分较大型购物袋则为5~8元。
▲台南市环保局稽查人员,分组抽查14类行业计171家次,店家均配合良好,全数符合规定。(图/记者林悦翻摄)
各组稽查人员抽查时发现,有不少民众自备环保袋与环保杯购买茶饮,多数民众均采不索取塑胶袋方式购物。民众郭小姐表示:「早就习惯不索取塑胶袋及吸管」。此外有店家表示,年龄层较大者,仍有习惯索取免费塑胶袋,经告知即日起不免费提供塑胶袋,也都表达愿意支持。部分连锁加盟店提到已向总公司反映设计专属环保专用袋,目前在设计或制作阶段,后续将陆续加入环保行列。商家应遵守「购物用塑胶袋限制使用修正公告」不得使免费提供购物用塑胶袋规定,违规业者,第一次查获开立劝导单,第二次及其后违反者、108年1月1日起,均予告发,并处新台币1千2百元以上6千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届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日连罚。
台南市环保局呼吁,管制对象响应塑胶袋减量政策,不主动询问消费者是否购买购物用塑胶袋,并鼓励民众以生活减废3招「自备、重复、少用」减少使用一次用的塑胶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