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灯泡案凶手被判无期 林俊宪提精神病治愈前不得假释

绿委林俊宪。(图/记者翁嫆琄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士林地院上周针对王景玉案(小灯泡案)做出无期徒刑之宣判,认为依照两公约施行法意旨,已形成对精神身心障碍者处死刑的限制。林俊宪16日批评,王嫌的再犯率高、难以治愈,没有理由支持王嫌回到社会,有必要将其与社会永久隔绝,因此他将提案修《刑法》,精神障碍而逃过死刑者,假释刑期要从治愈后开始算。

林俊宪今天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指出,王景玉的再犯率高、难以治愈,没有理由支持王回到社会,有必要将其与社会永久隔绝,但台湾无期徒刑的规定却是关满25年就可以申请假释。王景玉现年34岁,60岁前就可以假释出狱,他认为,这形同置入「潜在杀人武器于社会中」。

因此,林俊宪要求,法务部矫正署应尽速针对类似王景玉这种特殊的无期徒刑者,设立新的监狱累进处遇规范,提高假释所需的累积分数。他将提出《刑法》第77条修正草案,针对犯行达判处死刑程度却因精神障碍或心智能力欠缺而判无期徒刑者,排除一般无期徒刑之假释规定,须待治疗痊愈后,才开始起算25年之执行期,并在执行超过25年且经评核具有悔意,始得报请假释。

女童断颈案凶嫌王景玉。(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林俊宪强调,台湾尚未废除死刑,对于如同王景玉这样犯罪手段极为凶残,犯后未见同理心及悔意,经评估再犯风险高者,已达科处极刑之「情节最重大之罪」,理应判死,不应宽待。因此须尽速修法限缩其假释权利,要求法务部提高假释积分门槛,设立更高难度,否则三审定谳时若适用现行法规,60岁左右仍有精神障碍的王景玉将可能出没在你我身边

同时,他指出,现行制度精神疾病受刑人于假释或服刑期满释放时,依规定须通知家属通报住居所卫生主管机关警察机关。但精神障碍者还是有极大可能在治愈前假释出狱,现行仅能透过通报来防范,但这些未爆弹何时、何地要爆炸无从知悉,通报制度实在缓不济急。

对此,法务部检察科长游丽铃回应,现在的假释门槛年年提高,法务部的立场会确保受刑人身心健康后,才让他回归社会,会将委员的提案带回刑法研修会讨论。

而根据判决书,王景玉虽为罹患思觉失调症之人,惟其行为时之辨识能力、控制能力均与常人无异,因此并无适用《刑法》第19条规定不罚或减轻其刑。但依「两公约施行法」及「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施行法」之解释意旨,已形成对属精神障碍者及身心障碍者之被告死刑科刑权之限制,法院才无从对被告科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