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修正案三讀 業者未協助救災最重罰千萬
立法院上午三读通过修正消防法部分条文,扩大危险物品场所揭弊者的适用范围,并强化消防人员资讯权行使。图为立法院长韩国瑜敲槌通过法案。记者林伯东/摄影
立法院上午三读通过修正消防法部分条文,扩大危险物品场所揭弊者的适用范围,并强化消防人员资讯权行使,要求工厂、储存化学品的仓库或储存场所,及一定规模以上的实验室或仓库的管理权人,火灾时,未立即指派专人到现场协助救灾,最重处1000万元罚锾,最高可课与七年刑责。
本次修法强化资讯权,明定消防指挥人员抢救工厂、储存化学品的仓库或储存场所,及一定规模以上的实验室或仓库火灾时,其管理权人应提供该场所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位置平面配置图及抢救必要资讯,且应依中央各主管机关之规定更新上传至指定之网路平台,并立即指派专人至现场并协助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