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富庭/公平会挡不住奶粉涨价 政府还能怎么办?

▲台湾每年新生儿人数持续探底,宝宝每天在喝的奶粉进口价格3年来新低,多家奶粉品牌却不约而同涨价。(图/视觉中国CFP)

今年上半年,多家婴幼儿奶粉不约而同涨价,在薪水不动如山、民众苦哈哈情况下,有立委指出婴幼儿奶粉进口平均价格是近3年来新低,要求公平交易委员会(下称公平会)立案调查。当时行政院长被问到奶粉涨价问题,则是回答:「这部份我们有注意到,公平会已立案调查。」

无论是立委,还是行政院院长,均将调查奶粉涨价有无违法的重责大任交给公平会。公平会也真的迅速与确实进行调查,在7月3日对涨价的奶粉厂商予以警示。然而,身为奶爸奶妈消费者依然雾里看花,不懂警示到底是涨价合法还是违法。

简单说,结论是公平会认为奶粉涨价没有违反《公平交易法》(下称公平法)。但是,从公平会新闻稿看来,真的可以知道公平会使出浑身解数,却依然没辄。公平会这次使出的第一招是调查有无公平法第14条的联合行为,可惜这次奶粉涨价不具备外观一致性,也没有事证足够证明厂商进行合意而调价,第一招失败……。

第二招是调查奶粉厂商有没有公平法第19条的限制转售行为,结果以没有发现限制转售价格情事收尾。最后不得已使出杀手锏,即公平法第25条其他欺罔或显失公平行为规定。可惜,公平会衡酌奶粉厂商此次涨价事由,没有成立不当利用相对市场优势地位的欺罔或显失公平行为,仍以涨价行为合法结局

▲公平会能做的有限,政府其他部门应协助合理化奶粉价格,减轻奶爸奶妈们的负担。(图/视觉中国CFP)

公平会连号称「流刺网条款」「大白鲨条款」、「奶妈条款」的公平法第25条都用上了,可见公平会多么为人民尽心尽力。公平会先前使用这条开罚涨价,印象最深刻的就是921大地震后对水塔涨价处20万罚锾。由于公平法第25条概括补充范围实在太广了,连公平法专家都难以预测,好险公平会这次审慎使用这条,否则以后有民生用品涨价,公平会铁定疲于奔命。

公平会这次穷尽可用规范,又尊重私法自治涨价空间,值得赞许。但奶粉涨价问题总得解决,怎么解呢?实际上奶粉涨价不只归公平会管,各部会也应该动起来,通力合作使奶粉价格合理化。

新加坡政府提出的政策为例,为了合理化奶粉价格,首先教育消费者,让消费者知道只要符合规定的婴幼儿奶粉,都是可以满足婴幼儿基本营养需求,不用被相对高价的奶粉品牌绑住。再者,在保障婴幼儿健康与食品安全下,研拟调整关于奶粉进口的规定,让更多奶粉品牌进入市场,触发价格竞争。第三,针对奶粉厂商对医院赞助奶粉或给予优惠作法,研究有无调整或管制的必要,降低新品牌进入与既有品牌扩张的竞争门槛

除了上述政府政策外,消费者也可以己力促使奶粉价格合理化。笔者去年多了奶爸身分,向不少医生讨教育儿经,医生总会建议母奶最好。当然,如果家家都喂母奶,相信奶粉价格必会下跌。但是,不是人人方便喂母奶,但也建议不要太拘泥于特定品牌。有位医师就分享,他的小孩从小就吃各家厂商赠送的奶粉,肠胃广纳各品牌奶粉,依然健康成长头好壮壮。所以,身为奶爸奶妈的消费者,在公平法有其极限、政府政策难以突破的情况下,自己的荷包自己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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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富庭拓威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连锁加盟企业顾问智库顾问,长期参与服务业政策与财经法律之研拟。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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