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三村招标评选 3教授收贿确定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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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前新竹政府办理新竹三村工程招标案,当时担任评选委员台大教授郭斯杰文化大学教授陈锦赐台北科技大学教授王文博各收了厂商50万元,协助对方得标,最高法院将郭、陈各判囚6年,王因自白犯罪轻判2年半定谳。

判决指出,2006年新竹市政府办理新竹三村招标,陈锦赐等人经遴选任评选委员,新亚建设参与投票,为了让评委将新亚评定为第一名厂商,竟向陈男询营标案的相关事宜后,分别行贿评委。

新亚建设透过中间人将50万贿款交付给陈锦赐,又到台大土木系教授办公室郭男50万元现金,之后到台北科技大学行贿王文博,贿赂3评委请托在审查时让新亚顺利得标,但最后结果新亚仅名列第二名,检调据报逮捕陈等人。

高院三审认为,郭斯杰等人身为高级知识份子授权公务员,未谨守法律,廉洁自持,竟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影响社会观瞻恶性均非轻微,将郭、陈各判刑6年,王文博判刑2年6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