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行 不容以爱之名合理化
卷入性侵案的名导演钮承泽,昨出庭爆出一句媲美「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的经典干话,他说:「可能因为我是个笨男人,所以迄今单身。」试图将性侵导向因爱慕对方、误认对方也有好感才犯错。这种父权主义的沙猪思想,证明他两性教育不及格,笨得可以。
不少性侵犯以「我爱你」,作为强暴的抗辩借口;但性侵之痛,岂能以爱之名脱罪。诸如:「我真的很爱她」、「我们交往过」、「我有疏忽的地方」、「我付出了代价」,在性侵犯心中,仿佛只要有爱,伤害都是合理;因为曾经交往,所以侵犯身体不是问题。
问题就在于,两性都拥有性的自主权与平等,这是普世价值。豆导自以为是以「我爱妳」为由,在家里沙发,对并未同意与他交往的剧组工作人员做了情侣都会做的事,他有想过甚至问过,对方也爱他吗?对方愿意吗?
一厢情愿要对方接受他的情欲流动,毫不尊重女性身心自主权,就像是许多利用权势强制性交者的粗暴心态:「没说不要,就是要。」更何况依目前被害人检附验伤单的证据,对方挣扎反抗致手臂瘀青,依豆导长年的演艺圈与社会经验,会感受不出对方抗拒之意吗?
但,他强行侵犯对方身体,那就是性侵害。加上被害人提供的通讯软体对话截图,看起来双方并不熟识,「爱慕对方」无非是豆导的自作多情,也可能是为求脱罪的矫饰之词。但自称笨得可以的豆导,说要保护对方,但这些自私想法和行为,对被害人的伤害,却是一辈子。
任何人都有爱人的权利,但别将性侵强暴的犯行,以爱之名合理化。不尊重女性的豆导,完全不够格在大众面前奢谈爱恋被害人,尤其在演艺圈对此事噤声之余,更该想想,这一切究竟是谁在纵容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