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前院长陈冲:台湾纳税人不如动物 被「拔鹅毛」不能叫
▲新世代金融基金会董事长陈冲今日演讲时谈论台湾纳税人权利问题。(图/记者吴静君摄)
新世代金融基金会董事长、行政院前院长陈冲今(1)日到东吴大学演讲,谈论台湾纳税人权利、地位的问题,即使台湾有纳保法,但是充满争议,且并未真正保护到纳税人,台湾的纳税人「被拔鹅毛」不能叫还要微笑,颇为无奈。
陈冲到东吴大学以「从无奈的黑天鹅谈起」为题,讨论台湾纳保法。
陈冲以一个很有趣开端形容台湾的纳税人,有一种动物比天鹅还要无辜,就是「鹅」,很多人喜欢比喻课税就如同拔鹅毛,很多人喜欢说「拔鹅毛,鹅不会叫」但是其实鹅怎么可能不叫,国外的说法是大家讲好「少叫一些」。
也曾有官员说「鹅的毛长一身,会很热」意思是鹅的毛太多,拔鹅毛是为鹅好,但仔细想想鹅为什么要长这么多毛,一定有什么作用;「拔鹅毛是为鹅好」这也突显政府课税的错误心态,人民钱太多多课一点是为人民好,但是这对民众而言不太公平;有些政府认为是因为帮民众做事,所以理当要课税,但正确来说政府要「感谢」民众愿意给你钱让你做事。
此外,国外对纳税人的观念与国内很不同,国外的人常说是自己是「纳税人」,有给国家钱;但是台湾的用法是「纳税义务人」,纳税是「义务」,马上就是矮一截,且纳税人也不能问「纳税的理由」。
近年台湾才有纳税人权利保护法,但是陈冲过去也指出,纳保法有五大争议,包含无理由税单、未配合查税可处罚、法令滚动式检讨太慢、母法未列入解释范围、追税时间15年过长,虽然财政部也曾回应,纳保法立法时都有参与评估相关情形。
而陈冲再度提出台湾纳保法的荒谬之处,检视最终的修正版本让原版本的旨意尽失,最终通过的版本相较原提案版本,仍多偏重在保护「税捐」而非保护「纳税人」,未能达到该法之立法目的。
另外,台湾有「保护法」像是动物保护法还普设动保官,我们常常可见动保官保护动物。但是纳税人却没有普设纳保官,像现在要缴纳综所税,有纳保官告诉你「你多缴了那些税、你可以不用缴哪些税吗?」而且纳保官也常有矛盾,是由税官调任,类似「球员兼裁判」,颇有纳税人不如动物之感;此外,像是「房屋税」民众永远不知道是「如何被算出来的」因为算式过于复杂,到最后就只有乖乖缴税。陈冲最后形容台湾的纳税人:「有一只鹅很无奈,被拔毛不能叫,还要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