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称视神经滋养物被抓130次 「台湾绿蜂胶PPLs」登违规广告王

▲宣称视神经滋养物被抓130次,「台湾绿蜂胶PPLs」登违规广告王。(图/记者严云岑摄)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食药署公布108年电子媒体违规广告监控结果总计查获1125件违规,前3名分别为眼睛保健产品「台湾绿蜂胶PPLs」、骨骼保健食品鸵鸟精」以及宣称可减肥的酵素类产品大通酵素」,分别被查获130次、45次与8次违规,分别裁罚金额分别为184万、24万与13.75万元。

食药署企科组组长许朝凯表示,食药署108年度监控电子媒体广告9291件,共查获1125件违规,其中网路广告高达671件(59.64%),电台广告245件(21.78%)次之,电视广告则有209件(18.58%)。

另以违规食品、药物、化粧品广告宣称之效能类型统计显示,网路媒体常见宣称「皮肤美容」、「减肥瘦身」等美体功效;电台、电视媒体以宣称「骨骼肌肉」、「血液循环」等预防身体机能退化功效为主。

▲食药署说明108年违规广告查处情形。(图/记者严云岑摄)

企科组科长建隆表示,PPLs违规词句,以「视神经退化…水晶体会浊…黄斑部会氧化…目睭仁老化…PPLs拢真好用,因为它本身就是一种视神经滋养物」,鸵鸟精违规内容则有「…挽救骨质变空筋骨退化和酸痛…」,大通酵素则有「…可以减肥,吃了肚子桶仔卡消ㄟ、身材卡好ㄟ…像大胖人吃OOO可以分解脂肪、分解淀粉」。

黄建隆提到,108年度全国卫生机关裁处食品、药物、化粧品违规广告共计6275件,罚锾金额达新台币1亿8155万元。食品广告若涉及夸大不实,将可依《食安法》处4万至400万元罚锾,若提到诊断、治疗、减轻症候群等,则可能会因涉及疗效,依同法第20条,处60万至500万元罚锾。

许朝凯表示,食药署持续地方卫生机关合作,广告违规率业由99年13.9%,降至108年4.89%。未来卫生机关将持续努力,加强稽查违规广告,以维护国人健康。

▼食药署监控电子媒体违规广告类型。(图/食药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