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润发、家乐福卖的金针、蜜饯 月底起须「强制检验」

大润发家乐福卖的金针蜜饯,月底起须「强制检验」。(图/金针资料照/食药署提供)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食药署将针对食用油脂乳品加工类、淀粉等17类食品业者分阶段订定食品安全监测计划,非属百货公司综合商品零售业者如家乐福、大润发、全联等也包含在内。食品组组长许朝凯表示,依据《食安法》第7条规定,业者须将原料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如金针、蜜饯等,自行或送交食药署认证的实验室进行检验,若未依规定办理且届期不改者,可处3~300万元罚锾,并命其歇业、停业。

为强化规范食品业者落实一级品管自主管理,卫生福利部于4月21日公告修正「应订定食品安全监测计划与办理检验之食品业者、最低检验周期及其他相关事项」,要求食用油脂、肉类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产品食品、食品添加物、特殊营养食品黄豆玉米小麦面粉、淀粉、食盐、糖、酱油茶叶、茶叶饮料及非属百货公司之综合商品零售业者等17类食品业者自7月31日起分阶段订定食品安全监测计划;并新增食用油脂输入业者及非属百货公司之综合商品零售业者自7月31日起亦须实施强制检验。

▲需实施强制性检验的非属百货公司之综合商品零售业者共有20家。(图/记者严云岑摄)

许朝凯今(20)日在记者会上表示,非百货公司的综合零售商品业者,主要为达3家以上独立门市,且资本额达3000万以上之连锁品牌,超市、通路商、通路业、卖场如家乐福、大润发、顶好等都包含在内,自今年7月31日起,必须针对金针、萝卜干及蜜饯产品之半成品或成品检验「食品添加物用量」,或针对即食鲜食食品、现场调理即食食品及直接生食之截切生鲜蔬果成品,检验「微生物数量」,检验周期为每批或每半年一次。

▲食药署食品组许朝凯说明扩大食安一级品管规范业别。(影/记者严云岑摄)

食品组科长吴希文也表示,应于105年7月31日订定食品安全监测计划之食品及食品添加物制造业者将近400家;应于105年7月31日实施强制检验之食用油脂输入业者及非属百货公司之综合商品零售业者分别约为190家及20个连锁品牌。

吴希文说,经公告业别及规模的食品业者,如未依规定订定食品安全监测计划或未实施强制性检验,可依《食安法》第48条命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百万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全部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