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假装受害者」 卖场食品明年7月起强制自主检验

食药署长姜郁美(左)与卫福部长蒋丙煌。(图/记者严云岑摄)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为强化食品业者自主管理责任卫福部食药署今(30)日预告修正「应订定食品安全鉴测计划办理检验之食品业者、最低简业周期及其他事项草案,要求有3家以上独立门市连锁品牌、且资本额达3千万以上者,应针对金针、萝卜干、即食鲜食等6项成品进行检验,新制将于2016年7月31日起分阶段实施,届时若未依计划实施、又被查获违法者,将可依《食安法》第7条,处3~300万元的罚锾。

食药署食品组副组长许朝凯说,依据卫福部公告草案,未来资本额达3千万以上、达3家以上独立门市的连锁品牌,应针对金针、萝卜干及蜜饯产品之食品添加物用量,做成品或半成品检验;对即食鲜食品、现场调理即食食品及截切生鲜蔬果产品,亦应就微生物数量,对成品进行检验。预计影响卖场达1万2000家。另有100多家食用油脂输入业者及非属百货公司综合零售业者,食药署也要求于2017年7月31日起投入检验。

▲卫福部长蒋丙煌。(图/记者严云岑摄)

台湾近年食安问题频传,卫福部长蒋丙煌下午在食安座谈会上公告明年的2大计划,除了上述的要求卖场纳入检验外,还有成立「食安政策白皮书」与加强「食药战情中心」、「食品云」的运用。他说,会要求卖场加入检验,是希望他们对自己的商品负责,「不要又想赚钱,每次出事又假装自己是受害者」。

此外,蒋丙煌还提到,卫福部下最受媒体关注的,莫过于疾管署与食药署,但前者只需面对微生物,问题单纯;后者要面对的是「人心」,因此2016年的食安问题,更需从制度面改善,防堵不肖业者钻漏洞犯法,才能改善食安问题,保障国人健康。

食药署署长姜郁美也提到,依据《食安法》第7条,食品业者应行自主管理,订定食品安全监测,就各产业特性于来源、制造、储藏销售等各项重要管制环节,并纳为食品安全监测计划呈现。未来若未依监测计划强制性检验,可依同法第48条限期改正,若届期不改者,可处3~300万元罚锾,情节重大者,得命其歇业、停业一段时间,1年内不得再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