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暂停堂食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

指挥部 关于加强经营性商业

场所管控通告

(第4号)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因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坚决斩断疫情传播链,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区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食品销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管控措施实施时间自4日21时起。

二、全区单位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体温进场、分批分时段就餐、单向就坐、挡板分隔等防疫措施。

三、瑞宝街沙园街滨江街昌岗街辖内文化娱乐场所室内文化体育场馆、健身场所、游泳场馆、水疗会所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上述区域以外的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实行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等措施,实名登记姓名个人手机号码

四、全区经营性商业场所要设置穗康通行码(葵花码),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落实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体温、扫(亮)码等措施,继续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业期间利用显示屏喇叭广播工具,在进出通道、营业场所内部循环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要求。

以上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