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争议逾5成是购买疗程 想进厂维修注意「6要3不」

▲过年前不少人都会进厂维修一番,专家提醒注意「六要三不」,保障自身权益。(图/达志示意图,下同)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过年前不少人都会进厂维修一番,不少美容医疗机构也推出优惠吸引客人,但根据台北市卫生局统计显示,每年受理民众医疗相关陈情案件近1,000件中,每10件约有1.3件与美容医学相关,而106年美容医学相关医疗争议案件数就有133件,其中因购买医美疗程而衍生的费用争议案件占59%。

台北市卫生局医事管理科何叔安科长指出,各种整形、微整形医美疗程皆是医疗行为,并非是购买商品消费行为,「不满意退费」的一般商品消费行为并无法在医疗行为一体适用,且就诊程序与一般就医流程相同,应由医师亲自诊察后由医事人员执行疗程,若是由咨询师美容师解说疗程,则不符合医疗程序。

根据近两年医疗争议案件统计,何叔安说明,每年受理民众医疗相关陈情案件近1,000件中,每10件约有1.3件与美容医学相关,而美容医学相关医疗争议案件数(含皮肤科、整形外科及植发等),105年共计116件,106年共计133件,其中因购买医美疗程而衍生的费用争议案件占59%(105年63件、106年85件)。

▲专家提醒,卫福部有明文规定医师不得对未满18岁的青少年执行非医疗必要的美容手术

何叔安提醒,在年龄方面,卫福部也在103年就规定医师不得对未满18岁青少年施作非医疗必要的美容手术项目,包括眼部整形、鼻部整形、植发、抽脂、削骨、脸部削骨、颅颜重整、拉皮、胸部整形(缩乳隆乳)。

另外,何叔安强调,医疗行为具有医学极限性、不确定性,加上美是主观的认知标准,选择美容医学机构疗程时,多想想、多问问、多看看,要注意「六要三不」,保障自身权益。

【六要】1.要检视医疗机构开业执照。2.要检视医师执业执照。3.要充分与医师沟通想要改善的部位。4.要由医事人员亲自执行疗程及确实了解疗程效果。5,要详阅卫福部公告的美容医学处置同意书说明书范本。6.要要求开立收据

【三不】1.不要相信「全国第一」、「全球独创」等夸大用语。2.不要参加赠品、折扣、团购等不当招揽活动。3.不要预付订金预购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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