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监院认定管中闵违规兼2职 张武修痛骂「教授」被哄抬领高薪
监委张武修、高涌诚16日将台大校长遴选案调查报告送教育文化委员会,通过纠正教育部与台湾大学,并认定台大办理本次校长遴选,于利益回避之「资讯揭露」上,确有令人诟病之处。高涌诚列出时间表解释管中闵兼职未申报事证明确,批评台大处理这件事情,非常轻忽;张武修则痛批产学合作是要回馈学校,不是哄抬「某位名教授」领取高额薪水。
台湾大学校长聘任案连换两任教育部长都迟迟无法解决,教育部长叶俊荣日前也与台大学生会等代表会面,讨论台大校长遴选案的制度改革的可能,但依然没有实际成果;而管中闵日前设在美国德州休士顿发表演讲,被问到卡管案时,他坦言心情受到不少影响,最困难的部分已经过了,而且他也已经存活下来。
高涌诚、张武修调查此案长达半年,16日送案到监院教育文化委员会,最后通过纠正教育部及台大校方。高涌诚说,调查期间陆续咨询教育部次长林腾蛟、姚立德、法务部次长蔡碧仲、金管会证期局长王咏心、台大林姓主任秘书、陈副研发长、人事室黄主任,及相关业务主管人员;另外,也匿名询问台大校务会议代表一名、遴选委员两名、校长候选人三名。
至于为何没咨询管中闵,高涌诚在记者会上强调,咨询其余候选人是希望知道是否知情管中闵独董资讯等情事,管中闵是当事人,问了没有意义。
调查发现,管中闵兼任台湾大哥大独立董事部分,台哥大是在106年4月28日提出书面申请,管中闵也确实是在书面申请获核准后才兼职,但管中闵后来兼任台哥大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2职务,却在还没获准的情况下,就参与两职务之委员会,被认定是违反「公立各级学校专任教师兼职原则」,违规兼职在先。
张武修在记者会上指出,查台大校长遴选案非常沉重,各界议论非常多,包括校园内、外,海、内外都有争论,因此这案子要做最好的调查处置,他也认为大学应该要自主,老师得好好发挥,但也不希望有老师们踩到红线,他还说,台大是亚洲最好的大学之一,应该要有领导者风范,希望做出最好的风范。
高涌诚则说,从这个案续查,发现台大身为国内高等教育龙头,却长期不依法行政,仅18.46%之专任教师依规定于学校核准后,始就任兼职职务,相较于国立大专校院专任教师兼职者约有31.91%符合规定之平均数据,显然不足为各校表率,「台大不能以因为太多人不合法,就说无法这样做,所有人都闯红灯,那要红绿灯干嘛?」
只不过管中闵没有兼任行政职,并非监察院弹劾对象,高涌诚表示,管中闵是否有违反相关规定及责任要由台大教评会处理,台大行政人员确实有资讯未揭露的重大瑕疵,但他希望基于尊重大学自治,交由台大或教育部专业人士处理,监察院对此为弹劾相关人员或要求台大议处。
张武修则说,台大对不起国人,显然在这次遴选过程没有符合国人的期待,尤其台大的行政单位愧对国人,行政单位没有按照完整、必要程序给召集人等人够多资讯参考,明明是一边遴选、一边有很多独董兼任在进行当中,同一个仁同台电脑,却是消极被动应对,没有主动揭露资讯。
另外,纠正案文的附注当中还爆出管中闵兼任台哥大独董半年的时间内,薪资区间,约落在200万到500万元左右。张武修则是说产学合作是要回馈学校,不是哄抬某位名教授领取高额薪水,怒批这些人把学校当作什么,只是寄放户口的地方?但他也强调没有针对特定人士,只是目前看来确实许多教授这样做。
张武修说,产学合作是学校得到好处,学生才能得到好处,但如果目前的机制,学校不知道教授在外的独董待遇的话,怎么能期待产生的好处能回到学校?因此这次也纠正教育部。
而根据监察法第24条规定,监察院提出纠正案后,将移送行政院或有关部会,促其注意改善,而依同法第25条及施行细则第20条规定,行政院或有关部会接到纠正案后,应即为适当之改善与处置,并应以书面答复监察院;如逾2个月仍未将改善与处置之事实答复监察院时,监察院得经有关委员会之决议,以书面质问或通知其主管人员到院质问之。
▲监委张武修、高涌诚召开记者会说明台大校长遴选案争议。(图/记者吕佳贤摄,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