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15万以上高阶白领、渔船船员 明天起纳入责任制

劳动部宣布,明天起渔船船员月薪15万元以上的主管将纳入责任制适用。(图/记者周宸亘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劳动部今(22)日宣布,明日将公告渔船船员、事业单位雇用每月工资达15万元以上的监督管理人员纳入《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俗称责任制)预估影响人数分别为4万8000余人、3万8000余人,合计影响近9万人。

行政院长苏贞昌先前到屏东市场视察,宣布渔工工作型态特殊适用责任制。劳动部表示,考量渔船船员在海上作业期间,鱼群出现时间无法预估,当鱼群出现需立即从事渔捞作业,且渔获处理具有即时性以保鲜度,直至渔捞作业完成前,无法中断作业,其作业性质具有密集性及连续性,因此纳入责任制适用范围

至于高阶白领纳入责任制适用,过去外界高薪定义吵翻天,劳动部1月预告月薪达20万元以上的监督管理人员指定适用《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不过预告后外界看法不一,最后以劳退新制月提缴最高级距15万元为标准,以便实际执行上核对。

劳动部指出,监督管理人员是指受雇主雇用,负责事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对一般劳工受雇、解雇或劳动条件具有决定权力的主管级人员,同时也必须符合每月工资(经常性薪资)达新台币15万元以上,两项条件皆符合才可适用。

劳动部强调,《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规定,是为了让雇主与特定劳工合理协商工作时间的弹性,经核定为《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规定之工作者,雇主须将劳工契约移交地方主管机关核备,才可不受一例一休、每天正常工时8小时规范,可由劳雇双方另行约定的工作时间,但地方主管机关仍会考量是否损害劳工的健康及福祉,若雇主违法相关规定,劳工可检具相关事证,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