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TVBS无预警资遣 名嘴范立达求偿二审获赔280万

▲范立达遭解雇,高等法院审判准赔偿280万元。(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名嘴范立达原本在TVBS担任法务资深经理,但却在2015年3月间被无预警资遣。范立达不满遭解雇,起诉向TVBS求偿每月25万余元的薪资一审仅判准14万余元,范立达上诉二审,高等法院认定TVBS违法解雇,双方雇佣关系直到2019年3月间仍存在,因此加码判决TVBS须赔偿280万元。

判决指出,范立达自2005年4月间就进入TVBS中工作,第二年就被调升为董事会法务室资深经理。但TVBS2015年改组高层异动,范立达在当年3月19日被资遣。

范立达随后在脸书上发文,详细写出他与TVBS人力资源部经理Joey的谈话内容,Joey直言公司将找台固律师王子瑜当法务室副总监,决定给范立达一笔资遣费;Joey还说,这是公司转型期必要动作,并建议范立达留点名声人家探听。范立达则回说,很清楚不是因为表现不好被资遣,而是因为不被老板喜欢。

但之后范立达还是认为自己被违法解雇,因此提出民事诉讼,除了确认与TVBS的雇佣关系仍存在以外,还要求在雇佣关系存在期间内,TVBS需要每个月支付他25万余元的薪水,并每个月提拨9千元进他的劳退准备金帐户

一审法院审理后,并未认定非法解雇,经过计算后,仅判决TVBS须赔偿14万余元。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于2日宣判高院改认定当时TVBS解雇的过程,并未与范立达达成解雇合意,为非法解雇,所以双方间雇佣关系仍存在。扣除伙食费与范立达先前领走的资遣费,高院改判TVBS须赔偿范立达近236万余元,另外还要在范立达的劳退准备金帐户中存入42万余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