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晶又告人!这次控名医好友借百万未还 没证据官司两连败

房东张淑晶。(图/《ETNEWS新闻云》资料照,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房东张淑晶又上法院告人!这次她向新北地院提告称,与板桥信合美眼科诊所院长卢姓院长是多年好友,2006年卢女购买台北市复兴南路二段、新店房屋,由于每月负担14至16万元高额贷款,请她代垫偿,但卢女始终未还钱,愤而对卢女提出两件民事诉讼,但法官认为举证不足,均判张淑晶败诉。

张淑晶称,2006年7月卢女购买台北市复兴南路二段一处五楼住宅,跟银行贷款,设定抵押权5400万元,由于每月要负担14至16万元房贷,为了调节还款压力情商她帮忙代偿贷款,金额超过数百万元,但直至卢女2009年初把房屋卖出,都没有意愿还钱,因此张淑晶要求卢女先偿还51万元。

但卢女否认此事,驳此事已发生近10年,为何张淑晶迟至现在才提告?怀疑是两人有其他诉讼纠纷,引起张淑晶不满而挟怨报复,且卢女本身担任眼科医师年收入300万元,付房贷其实绰绰有余。

卢女反控,复兴南路房屋是张淑晶购买,因张淑晶见她身为医师,可以争取银行高成数低利率房贷,才借名登记在她名下,并称会给她人头费用,但张淑晶除了将该处隔成多间套房出租,2009年更把房屋转手卖出,至今仍未给予任何费用。

法官审酌,张淑晶所提出的汇款单据、存折资料,仅能证明两方有多次的金钱往来,但没有证据证明张淑晶替卢女代垫房贷,判张女败诉;另外张淑晶也在新北地院提讼卢女代垫购买新店明水漾宅127万余元,也没有任何事证证明,也判张女败诉;两案均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