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放宽农保资格却等呒人! 2月推动至今无人申请

政府放宽农保资格配偶、直系血亲皆可,推动至无人申请。(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行政院农委会为推动「小地主佃农政策,建立老农退兴机制,鼓励满65岁、农保年资满15以上农民愿意将农地出租或转移,在今年2月13日放宽「农民健康保险条例」第7条第3款规定,除农地所有权人外,其配偶、直系血亲、公婆媳妇,也都可以被保险人所有农地参加农保,但是,根据劳保局最新统计显示,2月公布放宽至今仍无人来申请。

劳动部劳保局农民保险组长陈美女指出,依照「农民健康保险条例」第7条第3款,2008年11月26日前参加农保的被保险人,若年满65岁、年资达15年以上,只要将所有农地全委农业主管机关指定单位协助办理移转或出租,虽然未再实际从农,仍可继续参加农保。

但,陈美女也说,原本的规定只限定土地所有权人可继续参加农保,家中的配偶、直系血亲就不适用,导致老农为了保有家人的农保资格,将全部农地移转或出租的意愿很低。因此为了让更多农民有更多选择,因此在今年2月令释发布,放宽了让被保险人只要将所有农地出售或出租,其配偶、直系血亲、公婆或媳妇,也可以继续参加农保。

只是,从2月放宽至今,目前全台小地主约4万7千多人,大佃农约1400人,从2008年至今,总共有57名土地所有权人以此方式继续加保农保,108年截至目前则有24人,但今年2月放宽条件至今,土地所有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公婆或媳妇等符合资格者,来申请的人数却是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