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保适用资格放宽 配偶、直系血亲可加入
为让老农有退休机制,劳动部劳工保险局表示,农委会放宽农保资格,过去老农将农地移转或出租,只有农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可加保,现在只要是老农配偶、直系血亲、翁姑或媳妇等,也可参加农保,即日生效。
农委会13日发布令释放宽农保条例第7条第3款规定,除了农地所有权人外,其配偶、直系血亲、翁姑或媳妇以该被保险人所有农地参加农保,且符合该款其他规定者,可继续参加农保,并自即日生效。
农保保费,由被保险人负担30%,政府补助70%。政府补助保险费,在直辖市,由中央主管机关负担40%,直辖市负担30%;在县(市),由中央主管机关负担60%,县(市)负担10%。目前农保被保险人月投保金额为10200元,农保保险费率为2.55%。
农民健康保险条例第7条第3款规定,本条例2008年11月26日修正公布前已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于年满65岁且年资累计达15年以上,将所有农地全委由农业主管机关指定单位协助办理移转或出租,因而未继续从事农业工作者,得继续参加本保险。
劳保局提醒,经农委会规定放宽后,以该被保险人所有农地加保的配偶、直系血亲、翁姑或媳妇,符合该款其他规定者,也可以继续参加农保。只要符合上述规定的农民,可携带相关资料至投保农会办理农保续保,以保障加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