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数据揭密! 法人炒房比例高达54.51%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政院11日推出房地合一税2.0,透过延长短期持有的定义来抑制买卖炒作,各界关注的囤房税则尚未进行讨论。内政部也公布住宅所有权登记资料库的大数据分析,其中,拥4房以上的自然人达8.09万,法人达1.34万。进一步细究民国109年第4季,持有1年内即出售住宅的比例,自然人为9.74%,非不动产及营建工程业法人的短期交易比例则高达54.51%,显示法人的住宅短期买卖行为相当频繁。

对于暂不推囤房税,罗秉成表示,囤房税的定义跟类型化有难度,打击炒房效果也恐有限,反而会转嫁到承租者身上政府试算若4户以上使用囤房税,可能受到影响的承租户达78万户之多,这就是殃及无辜。

内政部日前也公布近几年的住宅所有权登记资料库大数据分析,针对单一所有权人住宅进行全国总归户统计,总结有4个主要讯息

第一,民国109年底,全国有555.79万位自然人拥有住宅,其中,拥有4房以上者达8.09万人,占拥屋自然人的1.46%;合计持有44.1万户住宅,占自然人所拥有住宅687.40万宅的6.42%。内政部指出,自然人拥有多户住宅的人数、多房者拥有的住宅数量,占全部住宅的比例并不高。

第二,全国有11.24万个法人拥有46.34万户住宅,其中,有1.34万法人拥有4房以上,占拥屋法人的11.96%,其所持有的房屋数达46.34万,占法人所拥有住宅的73.55%。内政部指出,法人拥有多户住宅的人数比例高,囤房现象较为明显。

第三,民国108年与109年2年内,拥有多房自然人共购买2万1,792户住宅,卖出2万5,408宅,卖屋数量高于购屋数量3,616户。同期间,非不动产及营建工程业且拥有多户住宅之法人,合计购买3,661户住宅,售出1万3,523宅,售出较购入多出9,862宅,同样是卖出高于买进,显示住宅权属分配朝向较均衡方向调整

第四,民国109年第4季,持有1年内即出售住宅的比例,自然人为9.74%,非不动产及营建工程业法人的短期交易比例则高达54.51%,显示法人的住宅短期买卖行为相当频繁。

多房自然人平均持有5.45宅 多房法人平均持有25.35宅

进一步深入分析可以发现,以所有权人持有宅数观察,多房自然人有8万938人,持有44万1,354户,自然人单独持有住宅数,平均持有5.45宅。多房法人有1万3,442人,34万815户,法人单独持有住宅数,平均持有25.35宅;非不动产及营建工程业拥有多房之法人,平均则持有26.93宅,又较法人整体平均为高,此与金融服务业保险业持有较多住宅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