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姻親設籍 適用自宅優稅

地上房屋若有土地所有权人之直系姻亲,包括媳妇、女婿、岳父母或公婆等设立户籍,同样也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设籍规定。 联合报系资料库

彰化县地方税务局提醒,直系亲属除直系血亲外,还包含直系姻亲,也就是说,地上房屋若有土地所有权人之直系姻亲,包括媳妇、女婿、岳父母或公婆等设立户籍,同样也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设籍规定。

地价税每年开征一次,缴纳期间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课税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日,由于地价税按年计课,就算经过买卖转手,仍以8月31日为纳税义务基准日,当日地政机关土地登记簿所载土地所有权人,即当年地价税纳税义务人,应缴纳全年地价税。

地方税务局表示,土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必须符合五大要件。

首先,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在该地办理完成户籍登记;其次房屋无出租或营业;第三,地上房屋为土地所有权人或配偶、直系亲属所有;第四,都市土地面积未超过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积未超过700平方公尺;第五,土地所有权人与配偶及未成年受扶养亲属,以一处为限。

民众通常都会思考该如何突破「一处」限制。地方税务局指出,若拥有二处以上的自用住宅时,则可一处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设籍,第二处以上,可以成年子女、祖父母、父母、岳父母等直系亲属其中一人办竣户籍登记,在其他条件都符合的情形下,还是可不受一处的限制,全部可适用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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