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许立明主导高银包庇庆富案 吴子嘉判赔35万
吴子嘉在政论节目上无凭抹黑许立明,遭高雄地院一审判赔35万元。(袁庭尧翻摄)
美丽岛电子报董事长、名嘴吴子嘉2017年11月8日在政论节目上指前高雄市副市长许立明兼任高雄银行董事时主导放贷,包庇庆富案、让高银不收回债权。事后许立明认为名誉受损,提告求偿300万元,高雄地院一审判吴子嘉妨害名誉并应赔偿许立明35万元,全案可上诉。
许立明1日发表声明,感谢司法还他清白。他表示,当时隔天就澄清「从未就庆富核贷有任何公开或私下指示,也从未就所谓加速条款有过任何讨论;更遑论所谓主导不回收债权」。在假新闻及假讯息泛滥、以一条龙虚伪产制的方式来影响社会视听、创造社会对立的当下,这样的判决令人振奋及感谢。
判决指出,吴子嘉于2017年11月8日在三立新闻台「新台湾加油」政论节目上,说出「高雄银行要保全他的债权,要求庆富公司提前还款。高雄银行常务董事名单很奇怪,叫做高雄市副市长许立明,许立明资历没有一项跟财务、金融有关,去主导放款与不回收债权,我觉得有法律责任...一个政治人物去当银行的常务董事、高雄市副市长、市长候选人,去包庇庆富...」等话。
法院依高雄银行函复内容判断许立明并无吴子嘉指称「主导高雄银行对庆富公司放款或主导高雄银行不积极回收债权」之情事。法官认为,当时正值社会讨论到高银对庆富巨额贷款曝险问题,吴子嘉身为资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言论不经查证或无事证,足以影响社会视听,造成许立明名誉受损,应负起赔偿责任。
而许立明要求吴子嘉在媒体刊道歉启示,法官认为已超过回复名誉的适当及必要之处分,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