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偏乡教师加保意外险? 人事总处:死亡慰问金有同效

▲张花冠抨击中央阻挡地方偏乡教师加保意外险。(图/本报资料照)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嘉义县日前发生丰山国小教师张雅茹,冒雨赶回位于阿里山上的学校途中,不幸被巨石击中,送医不治的憾事。为此嘉义县长张花冠痛批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阻拦嘉义替特偏地区教师加保意外保险,人事总处28日发出新闻稿澄清,强调现行公务人员因公伤残死亡慰问金发给办法规定,旨在取代投保意外险,并具有相同保障效果设计

憾事发生后,张花冠指出,县府民国99年间曾欲使用鹿草焚化厂回馈金办理特偏地区教师的意外保险,但却因审计部嘉义县审计室、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原人事行政局)认为无法适用「公务人员因公伤残死亡慰问金发给办法」,只好中断,怒批中央没人性

今日傍晚人事行政总处透过新闻稿解释,表示教师因执行职务公差遇险亡故,除依学校教职员抚恤条例规定,得从优办理抚恤外,另依现行「公务人员因公伤残死亡慰问金发给办法」规定,得比照发给新台币120万至300万元不等的死亡慰问金,旨在取代投保意外险,而具有相同保障效果的设计。

人事行政总处并提醒嘉义县政府,关于张雅茹的憾事,应尽速依上开规定核实认定,合理维护教师及其遗族权益

对于阻挡偏乡教师加保意外险的指控,人事总处进一步说明,依据慰问金发给办法明定,得以投保额外保险的「特殊职务」是包括救灾、灾后复原、参与防疫及从事弹药制作生产等相关人员,前人事局综整铨叙部等相关机关意见,才认为尚难将服务于偏远山区学校服务的教职员纳为「特殊职务」适用范围,「张县长对媒体投书批评,可能是对制度设计的本旨不了解所致。人事总处将透过人事单位,与其加强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