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老死刑犯…王信福案 監委籲法部研提非常上訴

王信福被控于1990年杀死2名警员,遭处死刑。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法务部表示,法务部不就个案审认判断,会将监察院资料转请台湾高检署分案研议是否提再审之诉,并转文最高检察署由检察总长审酌是否提非常上诉。

一九九○年发生嘉义双警枪击命案,王信福被控与陈荣杰等人至嘉义船长卡拉OK店唱歌喝酒起冲突,将手枪交给陈荣杰,扶陈手肘指着二警称「结掉这两个」,陈对二警各射一枪致死;陈被判死刑已枪决,王逃亡被捕,二○一一年判死刑定谳。

王美玉表示,确定判决是依陈的陈述,未与王当庭对质,有违宪法法庭去年宪判字第十二号判决主文第一项后段意旨,因此陈的证述应不具证据能力,不能作为有罪论断依据。

她指出,关键证据稀少且欠缺真实性担保,监院询问过当天在场其他人证词都无法证明王命令陈,也没看到扶手肘;历审判决引述吴姓证人在警询时证词,指王案发前交「一样东西」给陈,但吴后来在审理时称被警察刑求教他这样说。

她说,缺乏物证,全凭共同被告与证人证词,又出现刑求指控,至今遍寻不着侦查录音带,判决伤害司法公信力,严重侵害人民诉讼权、生命权,「不能再有第二个江国庆」,死刑是重典极刑,国家机器要剥夺一个人生命,须遵守严格的正当法律程序及有严格证据,不能草率采用孤证。

高涌诚表示,抓一个人的手对两人连开二枪,均正中眉心,不符经验法则;宪法法庭订于四月廿三日进行死刑是否违宪言词辩论,由王信福案领衔,监院调查认为是冤案,会将调查报告送宪法法庭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