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万购28年桃园老屋!4年后壁面「突狂剥落」…他崩溃:是海砂屋

男子花190万买28年老屋,4年后才发现是海砂屋,气得提告求偿。 (资料照/记者黄孟珍翻摄)

记者陈羿妏/桃园报导

张姓男子2014年花190万元购入寇姓女子自住的28年老屋,2018年要委请搬家公司搬运物品时,却发现该屋梁壁面突然大规模剥落,经检测后「房屋氯离子过高」,才发现自己买到「海砂屋」,怒向寇女求偿修缮费176万7762元。对此,日前桃园地院审理后,判寇女赔张男176万7762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张男2014年以190万元购入寇女位于桃园的老屋,怎料,2018年他委请搬家公司搬运物品入屋,过程中物品不慎碰触房屋梁柱,造成梁住壁面大规模剥落,事后请材料实验室人员前来进行「氯离子含量测试」,才发现走道处梁位柱位房间处梁位之氯离子含量「每立方公尺平均值分别为0.773kg 、0.725kg 、0.823kg ,均高于国家标准CNS3090规定0.15-0.6kg」,也就是所谓的海砂屋,并请桃园市结构工程技师公会鉴定,结果也认定该屋的氯离子含量已影响结构安全、不适合居住,修缮费为176万7762元,让他决定向寇女提告求偿。

寇女则称,她于1976年购买这间房屋自住,居住期间未曾听闻社区建物有氯离子含量过高的情形,交屋前并未重新粉刷,当时以现况交屋时,房屋并无出现异状,张男主张之事应为无责,而她还反过来指责,是张男当时未履行「从速检查」的义务,过了四年才通知她房屋有瑕疵,整起事件应视为「张男承认所受领之房屋,具原约定品质」,不应向她求偿。对此,法官根据合约规定「乙方(出卖人)保证本买卖标的物于交屋前无存在物之瑕疵(例:倾斜、龟裂等影响结构安全或渗漏水、海砂屋、辐射屋…等瑕疵)如有上述情事,除本契约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负瑕疵担保责任」,以及房屋鉴定结果显示「标的物结构多有裂缝油漆剥落、钢筋锈蚀、混凝土保护层脱落、磁砖膨拱、破裂」,确认该屋目前不适合居住,寇女确实有责赔偿,审酌后判寇女赔张男176万7762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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