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客舱长变成地勤 远航遭判违法调职须给资遣费
客舱长变成地勤 远航遭判违法调职须给资遣费。(示意图/资料照)
远东航空张姓及王姓客舱长被公司连续调职从空服员变成地勤,2人终止劳动契约并提告求偿;一审驳回张、王的请求,二审认定,远航2次调职违反劳基法,判远航须给付张、王资遣费各29万多元,并须给付飞行加给1万多元,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张及王提告主张,他们从2010年受雇在远航担任空服员,2014年5月升任为客舱长,隔年远航基于维护长官尊严、打压报复之目的,而非企业经营上之必要,将他们调为空服员,第2次调职将他等职务变更为地勤工作的运务员。
2人主张远航违反劳动契约,且他们可依劳基法终止契约,且公司须给付资遣费,及飞行加给差额等。一审台北地方法院驳回请求,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认定远航调职违法,判决须给付张资遣费29万0270元、王29万5780元及加给1万多元,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