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被惯老板呼拢省小钱! 兼差族劳保要这样保才能「给付都翻倍」

▲根据劳保条例规定劳工可以重复加保劳保,以保障自身权益。(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万物皆涨、唯独薪水不涨的年代,不少人选择兼差打工,只为了增加收入,不过该如何投保才不吃亏,其实除了职灾给付外,其他各项普通事故给付都可将2份投保薪资合并计算,因此劳工千万别被「惯老板」轻易呼拢,进而忽略自身权益。

以往劳工只能在一个事业单位投保,不过随着兼差打工的风气盛行,劳保条例在2008年8月13日修正规定,劳工可重复加保,且规定与其他一般劳工投保方式相同,不过最主要的差别在于该事业单位是否属于强制加保对象

劳保局表示,事业单位属于劳保强制投保单位,如雇用员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号,雇主皆该为劳工办理参加劳保,除了会依法开罚外,同时还必须赔偿员工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损失,不过雇主若非属于强制投保单位,雇主即便没有帮劳工投保,也没有违反法令规定。

民众对于劳保各项给付有任何疑虑,皆可向劳保局进行洽询。(示意图/记者李毓康摄)

根据劳保条例第19条规定,被保险人同时受雇于二个以上投保单位者,普通事故保险给付月投保薪资得合并计算,不得超过劳工保险投保薪资分级表最高一级(最高为4万5800元),但连续加保未满30天者,则不予合并计算。

劳保局进一步说明,劳工同时受雇2个事业单位且有加保者,除了职灾给付只能取高的投保薪资计算,其他育、伤病、失能、老年及死亡等普通事故保险给付,都可将两份投保薪资合并计算。换句话说,即时劳工重复投保,等于劳工有双重保障。

举例来说,一名在A公司上班5年的花花,为了增加收入,从今年3月到B公司打工兼差,且在A公司投保薪资为2万2000元、B公司投保薪资则为1万5000元,如今她不幸生病住院超过一个星期,因此普通事故伤病给付可以合并两家投保薪资计算,由于未超过最高投保薪资4万5800元,所以花花这次可请领3万7000元,不过若超过最高投保薪资,最多只能请领4万5800元。